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后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含电子证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或者进行生育登记线上办理,领取《生育服务卡》。
办理对象: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
办理材料:分娩前后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含电子证照)
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登记对象(委托代办人)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卫计办登记办理(委托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
2、网页办理
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http://jsbz.jxhfpc.gov.ex2.http.80.ipv6.jiangxi.gov.cn/),点击进入登记办理。
领取《生育服务卡》:
1、窗口办理即时领取;网页APP办理的,接收办理成功信息后,到领证地核对身份,打印领取《生育服务卡》。
2、可在“赣服通”领取《生育证》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