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须为靖边县户籍,落户时间应在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