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职工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根据大连市相关统计资料,2019年大连市职工平均工资如下:
一、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542元,月平均工资为7962元(此数据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参考值)。
二、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271元,月平均工资为7689元。
自7月1日起,我市对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0-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886元。同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所在区(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