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附银行地址)

地方特产2022-09-15 18:15:27智慧百科

西安蓝田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附银行地址)

  西安蓝田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29-82720886

  地址:蓝田县县门街工商银行2楼

  温馨提示:西安蓝田县公积金银行办理

  1、工商银行西安蓝田县支行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县门街49号

  2、建设银行蓝田县支行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新路96号

  3、农业银行蓝田县支行营业室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新城路33号

  拓展阅读:西安公积金提取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西安市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四)符合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建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五)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患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 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成员 中缴存职工可以提取;

  (八)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 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二)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 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职工为非西安市户籍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本文标签: 蓝田县  西安市  职工  配偶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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