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配合防疫。近14天,有国外入境、从国内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岭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所属乡镇(街道)、村屯(社区)报备,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建议省外返(来)岭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岭48小时内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和个人吉祥码变化。时刻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注意是否涉及本人出行轨迹,如发现疫情发生地与本人行程有交集或发现吉祥码、行程码变为“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所属乡镇(街道)、村屯(社区)报备。
三、主动做好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务口罩尽快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并在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强自我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用公筷,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出入医疗机构、车站、商场、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测体温、查验吉祥码和行程卡、一米线等防疫规定。
五、积极接种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六、强化责任追究。请广大城乡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因瞒报或虚报行程、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大家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