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15 18:49:13智慧百科

汕头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汕头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本文标签: 血亲  户口簿  有效  当事人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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