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龄老人津贴多少岁能领取?
办理对象:
具有江门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
发放标准:
1、80至8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
2、9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3、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提高到300元。
为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加大对高龄老人的照顾和保障力度,建设幸福侨乡,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市区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范围扩大至80周岁以上(含)高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