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居住证补办办理条件
办理原因:已在江门市内办理过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
办理条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补办。
需要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广东(江门)第二代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一张
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