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五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地方特产2022-09-15 18:52:28智慧百科

肇庆市第五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肇庆市第五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使用时间

  2021年11月6日到2021年12月6日

  二、消费券使用范围

  消费抵扣券面向所有市民和来肇庆高新区的商旅人员发放,适用于在高新区名特优新产品展销中心购买商品使用,实时抵扣,仅用于线下消费。

  三、消费券抵扣规则

  ★消费满30元及以上可使用10元消费抵扣券

  ★消费满50元及以上可使用15元消费抵扣券

  ★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30元消费抵扣券

  ★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元消费抵扣券

  ★满450元及以上可使用150元消费抵扣券

消费抵扣券以券面标注同等金额核销并实时支付给商家,超出的需支付款项,消费者选用其他方式自行支付。

  第五期消费券有效期31天,过期自动失效,未使用消费券由系统自动回收,滚动计入下批次发放。

  单笔订单限用1张券。单次消费金额高于消费券面值才可使用,不设找零。消费券不能转让、转售、转增,也不能兑换现金。

本文标签: 肇庆市  高新区  实时  金额  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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