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核查。在每期补贴资金发放前,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在岗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核查,未达工作期限要求而离肇(含社保关系转移出肇庆市)的申请人,不再发放相应补贴。
(二)个人事前报备。因个人实际情况的变化(如学历提升、职称晋升、在肇购买住房等),申请人须在新申请补贴事项前,主动向市直业务受理部门进行报备,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材料补交。如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年,除申请购房补贴外,须在对应期补贴资金续发前,主动向市直业务受理部门补交对应年度有效期劳动合同。如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仅参保证明不足6个月的,可先行申请相关补贴事项,在满足社保缴纳条件后,再向市直业务受理部门补充提交。
(四)资料下载。申报所需表格(线下申报用,见附件3)及其他材料,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mindex)下载。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部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电话:0758—2586516。
2.市直业务受理部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58—2208362。
3.网络技术支持:北京华普亿方
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点击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