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
毕业生的档案由毕业院校统一通过机要、EMS“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途径转递、或派专人递送,杜绝学生自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江门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后,提供免费托管服务。
单位名称 | 地址 | 电话 |
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 3320877 |
蓬江区人才技术服务中心 | 江门市蓬江区丰裕路5号 | 3222608 |
江海区人才技术服务中心 | 江海区东海路338号人社局三楼302室 | 3898820 |
新会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 6116866 |
台山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 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78号三楼 | 5650985 |
开平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 开平市长沙人民东路1号 | 2212372 |
恩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恩平市广青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后座人力资源市场3楼 | 7738538 |
鹤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 8933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