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领取审核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文件;
3、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就业与失业证》或办理《就业与失业证》的证明;
4、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出的求职登记证明;
5、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张;
6、劳动行政部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7、本人所在社区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两份) ;
8、本人档案或劳动合同书(从参保月起) ;
9、停发工资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 ;
10、领取了补偿金的财务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 ;
11、指定银行办理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12、本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