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图书馆读者须知

地方特产2022-09-15 21:07:15智慧百科

衡阳市图书馆读者须知

  衡阳市图书馆读者须知

  电子阅览室服务规则

  1、多媒体阅览室免费向读者开放,采用实名登记管理,读者需持有效证件登记,经管理人员确认向上机。

  2、未成年人上机,实行监护,人授权管理制度,监护人授权同意并签署授权书,发放“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卡”,未成年人持有效证件和绿色上网卡登记确认后可上机。

  3、为保障公益性互联网服务的普遍均等性,网上阅览室实行限时服务制度,每人每日上机时间不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4、读者可实时查询当日上机时间,如需提前结束上机,请至服务台办理相关下机手续。

  5、为倡导绿色上网,杜绝不良信息的侵入,多媒体阅览室为读者提供上网导航服务,仅允许读者访问图书馆推荐的网络资源,不提供大型多人在线游戏服务。

  6、多媒体阅览室所有计算机已安装相关还原保护软件,读者请设时备份个人重要文件,因未保存而导致数据丢失,多媒体阅览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7、多媒体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二、三、四、 六全天开放,时间为8:00- -12:00, 14:30- -17:30 (每年5月18至9月30日为15: 00- -18: 00)、每周五 上午开放,时间为8: 00- 12: 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安排另行公

  8、请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文明有序上网。

  地方文献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陈列文献以衡阳地方资料、 地方名人著作等文献为主,供读者入室免费查阅。

  二、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免费阅览本室开架陈列的报纸和期刊,也可向管理人员申请查阅本室闭架陈列的文献。

  三、本室所有文献均不外借,携文献出室复印需事先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收费。

  四、严禁私自拍照,如有需要请事先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拍照。

  五、严禁携包阅览,请按规定存包。

  六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步徒、接打手机,不得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或扔垃圾。

  七、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 墙壁上涂抹刻画,违者视情节进行处理。

  八偷窃、污损文献按如下办法处理:

  1、污损严重,影响内容完整的,应以文献遗失处理;在报刊上批注、圈点涂划的,期刊按每页2-5元赔偿,报纸按每份10元赔偿。

  2、经允许将文献带出室外或撕剪文献的,以偷窃论处:视情节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并按定价(报纸以年订价计算) 10倍索赔;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八工作人员应文明服务,为读者办理阅览、复印等手续,解答咨询,了解读者 需求,承担与本室有关的专题咨询。

  自修室规则

  一、 本室为自修场所,供读者免费使用。

  二、 请爱护自修室的公共设施,严禁涂抹、刻画。

  三、请将废弃物品扔进垃圾箱,不要留在座位上。

  四、请保持安静,禁止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或接打手机。

  五、禁止在自修室内用餐、吃零食。

  六、禁止在自修室内吸烟、吐痰。

  七禁止在自修室内使用自带电器设备。

  八请服从本馆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有权纠正不当行为,对拒不改正的,有权要求其离开自修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文图书借阅处规则

  一、本处开架陈列近几年出版的各类中图书, 供读者入室免费借阅。

  二、读者借书,须持本馆发放的有效借书证,所借书刊可自行挑选;每人凭证可借阅书刊四册,但原则上总定价不超过押金金额;为他人代借图书,同时持委托人身份证和借书证方可办理。

  三、文学类(诗歌、散文、小说、文学理论、报告文学、外国文学等)借期15天,其他图书借期30天,特殊情况可以续借1次;超期按每册每天0. 1元收取延误费。

  四、读者应爱护图书,借书时应仔细查看有无污损、缺页,并不得撕剪、涂改、铁和调换;若还书时发现有撕剪、涂改、铁和调换情况,由读者本人负责,按图书定价的5- 10倍赔偿。

  五、读者带书外出必须事先办理借书手续,否则以偷窃论处:视情节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并按书价的10-20倍索赔;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六、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

  七、严禁带包入内,请在入室前将包存放。

  八借书证应妥善保存。借书证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挂失和申请补办,未及时挂失造成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补办借书证需交工本费。

  九、工作人员应文明服务,为读者办理借书手续,解答读者咨询,帮助查阅书目,承担与本室有关的专题咨询。

  现期报刊阅览室规则

  本室开架陈列当年当月报纸和当期期刊,读者持本馆借书证或现刊阅览证可入室免费阅览。

  二、本室所有报刊不外借,携报刊出室复印需事先向工作人员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请按规定存包,严禁携包阅览。

  四、好书共同分享,每次限取- -册(份) ,阅后请归原处。

  五、读者须保持阅览室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重步行走、接打手机,不得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或扔垃圾。

  六、偷窃、污损报刊按如下办法处理:

  1、污损严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文献遗失赔偿;在报刊上批注、圈点、划的,期刊按每页0.5元赔偿,报纸按每份报纸价格的5倍赔偿。

  2、经允许将报刊带出室外或撕剪报刊的,按偷窃论处:视情节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并按全年订价5倍索赔;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七、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违者视情节进行处理、赔偿。

  八工作人员应文明服务,为读者按需办理阅览、复印等手续, 解答咨询,了解读者需求,承担与本室有关的专题咨询;对读者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屡劝不改、影响恶劣的,有权要求其离开阅览室。

  过期报刊借阅室规则

  本室期刊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自选后到服务台办理手续;报纸不外借。

  二、外借期刊需持本馆发放的有效借书证,借阅数量须符合本馆规定,借期十天,逾期按每册每天0.1元交纳延误费。

  三、读者借刊时需认真查看,如有污损、缺页、撕划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撕剪、批注、圈点、涂划或有未经盖章的其他污损情况,将由读者本人负责,按期刊定价的3-5倍赔偿。

  四、读者遗失期刊,或污损情况严重,影响内容完整的,以相同版本和装帧的期刊抵赔。无法以相同版本和装帧期刊抵赔的,中文期刊按原价的5倍赔偿,外文期刊按原价的10倍赔偿;期刊合订本如遗失或严重损坏的,按全年

  价格及装订加工费的3倍赔偿;读者遗失期刊请及时报告本室,一个月内赔偿不作逾期处理。一个月后不赔者则按逾期处理。

  五、读者带期刊外出必须事先办理借书手续,否则以偷窃论处:视情节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并按原价的10-20倍索赔;本馆对偷窃行为予以公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六、严禁带包入内,请在入室前将包存放;室内请勿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

  衡阳市图书馆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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