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合伙创业的按合伙人数,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组织起来就业人数,每人最高15万元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75万元。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株洲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如到期确有资金需求需延长的,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同意,可以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株洲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株洲市创业担保贷款是由株洲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由人社部门受理贷款申请,委托担保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经办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合伙)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原文链接:株洲市创业担保贷款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