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1233”工程介绍
在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础上,连续3年组织开展全市创业带动就业“1233工程”(以下简称“1233工程”)。即在全市范围内,3年累计评选10个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大型企业(以下简称大型企业)、20个创业带动就业优质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中型企业)、30个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小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型企业),连续3年每年评选30个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探索建立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
“1233工程”的评选原则
按照“公开申报、择优推荐、量化评选、网上公示”的原则,
从全市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中择优评选。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株洲市创业带动就业123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