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株洲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申报对象
在株洲市用人单位工作,具备《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2年版)》()中A、B、C、D、E类人才相应的基本条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职人员、在非科研类事业单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以及市属国有平台公司人员不纳入分类认定申报。
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是株洲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依法在株洲市纳税、参加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在株单位不作参加我市社保要求。
2.全职工作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株工作满1年以上。其中,中国籍人才要求人事关系转入株洲的所在单位;外国籍人才必须每年在株洲工作6个月以上。
柔性引进人才应是我市重点产业、事业发展中急需紧缺的人才,且达到A、B、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要求与用人单位以项目、技术合作的方式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年度内累计在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且工作成效显著。
申报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7日。
申报方式: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集中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他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县市区人社局汇总相关资料,会同级人才办初审后,集中报送市人才服务窗口。
电话:28680825
邮箱:zzrenc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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