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株洲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申报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7日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来株工作,具备《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2年版)》(点击查看)中A、B、C、D、E类人才相应的基本条件。
2.全职引进对象应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精尖科技人才不限年龄),首次来我市工作,与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或科研院所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株工作满1年。
3.柔性引进人才应是我市重点产业、事业发展中急需紧缺的A、B、C类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以项目、技术合作的方式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年度内累计在株实际工作时间满30个工作日且工作成效显著。
4.新引进到优势新兴产业领域中的民营企业、年薪4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生产研发人才,自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之日起,在株工作满1年的,可申请E类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5.新引进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的博士,工作满一年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参照新引进E类人才,按程序申请享受安家补贴。
认定程序:
由人才所在单位组织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1.申报。
(1)全职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请在株洲组工网点击进入公告公示栏或株洲市人社局官网点击进入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身份证明、首次来株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简历等)。以年薪为申报依据的须提供薪酬发放证明、薪酬完税证明。
(2)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身份证明。
(3)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2.审核。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民中心人人才服务窗口。市委人才办统筹,市人社局牵头承办,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形成拟发放安家补贴名单。
3.公示。拟发放安家补贴名单提交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补贴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安家补贴发放。
补贴标准: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21〕10号)文件规定: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柔性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分别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柔性补贴,每人享受期限不超过三年。
高层次人才属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安家补贴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属其他用人单位的,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相关要求:
1.已享受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人才不能重复申报。
2.申请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须同时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引进的博士可以直接申请安家补贴。
3.新引进人才申请安家补贴中填写的社保卡号(外籍人才可提供银行卡号),需开通金融功能。请务必填写准确,如填错,须及时联系受理部门。未提交社保卡号的,待提交社保卡号后拨付安家补贴。
4.用人单位须坚持业绩贡献导向,对人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经单位集体研究、申报审核把关不严、一律不予受理。经核查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单位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资格3年,涉事申报人不再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安家补贴发放名单,有关行为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取消人才优待资格。已发放的安家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按程序返还财政。
5.属于企业举荐的、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分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不享受安家补贴。
6.受组织委派或同级交流到中央、省属在株企事业单位任职的人才不视作新引进人才,不享受安家补贴。
申报方式: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集中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他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县市区人社局汇总相关资料,会同级人才办初审后,集中报送市人才服务窗口。
市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市民中心1086号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电话:28680825
邮箱:zzrenc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