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株洲企业自培博士补贴
申报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7日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的人才,在株工作3年及以上,由用人单位送培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与本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2.申请人取得博士学位的时间应为2021年8月6日以后。
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请在株洲组工网的公告公示栏或株洲市人社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网址:点击进入1,点击进入2)、在株工作3年及以上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简历等)、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继续与本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2.审核。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民中心人才服务窗口。市委人才办统筹,市人社局牵头承办,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形成拟发放自培博士补贴名单。
3.公示。拟发放自培博士补贴名单按程序提交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补贴发放与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自培博士补贴发放。
补贴标准: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21〕10号)文件规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通过社保卡发放。社保卡号(外籍人才可提供银行卡号),需开通金融功能。请务必填写准确,如填错,须及时联系受理部门。未提交社保卡号的,待提交社保卡号后拨付自培博士补贴。
申报方式: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集中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他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县市区人社局汇总相关资料,会同级人才办初审后,集中报送市人才服务窗口。
市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市民中心1086号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电话:28680825
邮箱:zzrenc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