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大亚湾区企业人才自主取得高级技师资格奖励申请表》(附件)
2.高级技师资格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3.身份证(查原件留正反面复印件)
4.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申请地点申请;
2、受理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培训就业科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企业名单在区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局出具审核意见。
申请地点
大亚湾区人社局培训就业科(大亚湾大道41号B304室)
联系电话:0752-556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