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享受5-10万元资助。
优秀项目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产生:(一)大赛选拔。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获得特定奖项的优秀项目。(二)落地注册。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后两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优秀项目。(三)社会征集。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的优秀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6月底前根据年度预算和工作计划,确定当年度优秀项目产生途径(可采取第二条规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途径)、重点行业和评审标准等相关事宜。
符合下面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成功创办初创企业(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补贴标准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实际租金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