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申领方式
申报受理时间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受理时间以在网上申报的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人自2017年11月起,可向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镇(街道、园区平台)递交申请材料,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向主管部门申报,市属国有企业人员向市国资委申报,其他企业单位人员向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产业平台)申报。
网上申报指南:
二、申报注意事项
1.为提高审核效率,缩短审核周期,申请人为国内学历的请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为国外学历学位的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根据《关于财政补助性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发放的通知》(义人社〔2016〕130号)文件规定,人才租房补助须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故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务必激活义乌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
3.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12号)文件规定,人才租房补助申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申请人在申领人才租房补助时如违背承诺存在隐瞒,将会在个人征信记录上留有不良行为记录。
三、联系电话
佛堂镇,85786233
苏溪镇,85913165
上溪镇,85868018
大陈镇,85995131
义亭镇,85819068
赤岸镇,85777052
稠城街道,85316894
福田街道,89979578
江东街道,85214133
稠江街道,85793031
北苑街道,85116683
后宅街道,85645118
城西街道,85899083
廿三里街道,85018997
义乌经济开发区,85236061
义乌光电信息高新产业园区,85605710
义乌市人才服务局,85435252、8543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