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员工制家政企业。
二、申请条件:
员工制家政企业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台山、开平、恩平20人以上)。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每年一次。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4)单位银行账户。
五、申请说明:
补贴对象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