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创业者相关身份材料(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材料;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复退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
(3)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当与注册登记地址一致);
(4)缴纳场地租金的凭证(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如提供场地收据,需完整填写收据的所有项目;如提供银行流水,收款账号需租赁方确认);
(5)初创企业银行账户。
2.初创企业:
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成立时间超过3年的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初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