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
户籍在惠州市,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共和国残疾⼈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级的重度残疾⼈和⾮重度智⼒、精神残疾⼈,或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共和国残疾军⼈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四级的重度残疾军⼈。
基本条件:
1、⼾籍在惠州市⾏政区域内;
2、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共和国残疾⼈证》或《中华⼈⺠共和国残疾军⼈证》的残疾⼈或残疾军⼈;
3、残疾等级为⼀级、⼆级;军⼈残疾等级⼀⼆三四级;⾮重度智⼒、精神残疾。
不享受的⼈员类别:
1、领取⼯伤保险护理费的残疾⼈;
2、纳⼊特困⼈员救助供养的残疾⼈;
3、领取⽼年⼈养⽼护理、养⽼服务补贴的残疾⼈。
发放标准:
2021年重度残疾⼈⽣活补贴按照每⼈每⽉243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形式:
困难残疾⼈⽣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均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并通过⾦融机构转账存⼊残疾⼈账⼾。
发放时间:
按⽉发放,每⽉25⽇前发放补贴。
申请材料:
本⼈⾝份证(⼾⼝本)、《残疾⼈证》或《残疾军⼈证》原件;银⾏卡账⼾原件。
申请流程
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申请
根据申请⼈在居住地或在⼾籍地申请⽣活、护理补贴情况,系统提供本地申请和异地申请两个业务流程选择,具体申请单审核流程如图:
本地申请业务审核流程:
异地申请业务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