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
一、补贴对象:
港澳高校毕业生⑨。
二、申请条件:
2020年1月1日后到江门市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面试,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外就读;
(2)毕业学年或毕业2年内;
(3)取得全日制大专(含副学士和高级文凭,下同)以上学历;
(4)面试之前没有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具体为没有以下情形:参加社会保险(参加城乡医保除外)、就业登记、登记注册创业主体,下同]。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毕业学年内参加面试的需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提出申请);
(2)港澳高校毕业生的有效身份证件;
(3)经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面试承诺书;
(4)个人银行账户。
注解:⑨港澳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内外高校毕业的港澳籍居民和在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