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发放5000元。
补贴条件
1.已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
2.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3.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且未领取失业补助金。
4.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是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凭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凭证的人员。
实施机关
本行政给付办理机关为县(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我市分为两级,分别为市级、县(区)级。
1、权责划分(市)在惠州市社保局(市本级)参保缴费的人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
2、权责划分(县、区)符合条件的其他申请人,请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