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港澳居民创业失败补偿申请条件材料+补贴标准

地方特产2022-09-15 21:20:38智慧百科

江门港澳居民创业失败补偿申请条件材料+补贴标准

  创业失败补偿

  1、补贴对象:港澳居民⑩。

  2、申请条件:

  (1)港澳居民在江门市首次创办企业,至少带动1人就业并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2)经营满1年不满3年创业失败(因破产清算、资不抵债等原因注销营业执照的),且注销营业执照3个月内未再次领取营业执照。

  3、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由以下两部分构成,两部分总额最高5万元:

  (1)根据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经营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50%;

  (2)根据港澳居民学历情况(以申请补贴时的学历为准)给予补贴,大专以下补贴1000元,本科补贴3000元,硕士研究生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补贴1万元。

  4、申请材料:

  (1)创业实体破产清算报告或资产负债报告等材料;

  (2)毕业证书;

  (3)港澳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

  (4)个人银行账户。

  注解:

  ⑩港澳居民:指符合内地规定劳动年龄内的香港、澳门户籍居民,以及在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户籍居民,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

本文标签: 居民  港澳  万元  营业执照  户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