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1 申请人申请书;
2 申请人最近连续一年在汕的社保证明;
3申请人《广东省居住证》;
4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明;
5申请人连续三年稳定就业(含个体经营等)证明;
6申请人及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本人未婚声明;
7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8迁出地户口簿;
9省外户口还需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
入户人:
本人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已婚子女限一人)、父母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大厅户政窗口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