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在仲恺高新区就业转失业人员;仲恺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处于无业状态的仲恺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随军家属,在本地城镇居住并申领居住证半年以上,当前未参加社会保险,处于无业状态的非本地城镇户籍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城镇户籍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本地城镇居住并申领居住证半年以上,当前未参加社会保险,处于无业状态的非本地城镇户籍人员;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本地就业转失业,并经地税(或社保)部门审核出具失业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有关部门的判决书、仲裁书),处于无业状态的非本地城镇户籍人员;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年内,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户籍人员。
申请材料
一、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所需材料 (在仲恺高新区企业就业,在仲恺参加社会保险)
1、失业登记表(加盖原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1式二份)
2、户口本复印件(本地户口提供,户口本第一页,附有两个章的那一页+自己那一页打印在一张A4纸上面)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口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可免交);
4、原单位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或工商部门发给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的停业证明或有关部门的判决书、仲裁书;地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的证明(本地城镇户籍人员也可改为提交劳动合同书);
5、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二、新成长劳动力(本地城镇户口、被征地农民,含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人员):
1、失业登记表(个人填好后由社区居委会盖章、1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可免交)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附有两个章的那一页+自己那一页打印在一张A4纸上面)
4、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三、非本地城镇户籍人员;
1、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可免交);
3、居住证(申请居住证半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4、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办理要求,在本地城镇居住并申领居住证半年以上,当前未参加社会保险,处于无业状态的非本地城镇户籍人员;
四、普通高校毕业生
1、《失业登记表》一式2份(需由户籍所在居(村)委会(或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审核盖章);
2、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附有两个章的那一页+自己那一页打印在一张A4纸上面)
3、社会保障卡(可免交);
4、高校毕业证复印件;
5、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办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年内,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户籍人员,含本地城镇和农村户籍。
五、随军家属 (户口在仲恺,含本地城镇和农村户籍)
1、失业登记表(盖部队政治处的公章、1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附有两个章的那一页+自己那一页打印在一张A4纸上面)
4、无业证明(部队开具)
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申请地点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