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对象
来粤或在粤工作、且符合人才优粤卡A卡申领条件之一的高尖端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来粤或在粤工作的外国国籍、港澳台籍、取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并具有中国国籍的,且符合人才优粤卡B卡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材料
(一)证件照: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规格:358像素(宽)x441像素),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gdrc@gd.gov.cn
(二)其他申办材料:
1.经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原件(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近两个月内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3.以下一种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⑴具有外国国籍的,提交本人有效护照,签证页(注:签证有效期必须在三个月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即中国“绿卡”);
⑵具有港澳台身份的,提交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正反面;
⑶取得外国永久(长期)居住权、仍持有中国护照的,提交中国境内身份证和外国永久居留证明的正反面;
⑷中国境内身份证的正反面。
4.根据《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按照“第二章申领对象”类别,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⑴奖项获得者、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提供证书、入选通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合同;
⑵学历学位类人才: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⑶B卡第(七)款申请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12个月在粤个人纳税纪录。
注: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受理窗口
有优粤卡办理需求的专家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或前往以下三个受理单位就近现场办理。(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广州市黄埔区、南沙区,且符合广东人才优粤卡申办条件的人才,请前往辖区内相应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受理单位1: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
现场办理及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3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联系人(收件人):刘女士,电话:(020)37605793
(注:邮寄材料请选择中国邮政EMS快递)
受理单位2: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现场办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保利罗兰一期中珺广场欣兰大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20)82012125-4
受理单位3: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7:00
现场办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7号2楼206
联系人:谢先生,电话:(020)39901997
申领流程
(一)审核。申领人提交材料后,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则进行退案处理,并联系申领人补充提交材料。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进行反馈。退案后,审核认定期限自再次补交材料时重新起算。
(二)制证。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备注
1.在审核过程中,受理单位如对材料存疑,可要求申领人继续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人才优粤卡续办及补办:有效期满需续办的,持卡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续办新证;人才优粤卡遗失时,携带有关个人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3.人才优粤卡失效:人才优粤卡有效期满未续办的自动失效。使用虚假材料取得的或持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才优粤卡作废。失效或作废卡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收回并交发证机关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