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人员携基本身份类材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按季度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社保缴费记录、人员身份信息、就业登记信息后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办理地点
市、县(区)办理地点如下:
1.惠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在惠州市社保局参保缴费的人员到此机构办理)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大厅三楼21号窗口
联系电话:2789351、279326
2.惠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惠城区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11号、12号窗口
联系电话:7809227
3.惠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区人社局二楼201室、204室
联系电话:3375269、3371115
4.惠东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建设路33号
联系电话:8806365
5.博罗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博罗县博罗大道西326号
联系电话:6626407
6.龙门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699号
联系电话:7872261
7.大亚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107
联系电话:5579621
8.仲恺人才交流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惠州仲恺和畅五路东一号人才服务大厦
联系电话:327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