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经国家批准、省备案进入我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
2、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一览表》(详见附表)执行,享受期最长2年。
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一览表 | |||||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条件) | 生活补贴标准 | ||
省资助 (万元/年) | 市资助 (万元/与) | 合计 (万元/年) | |||
1 | 市直和蓬江区、 江海区、新会 区、鹤山市 | 从全球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引进国 (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工作(即入选“珠江人才计划”海 外青年人才博士后资助项目) | 30 | — | 30 |
2 | 从全球排名前201至300名的高校引 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 博士后工作 | — | 30 | 30 | |
3 | 其他博士単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 工作 | — | 15 | 15 | |
4 | 台山市、开平 市、恩平市 | 从全球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引进国 (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 后工作(即入选“珠江人才计划”海 外青年人才博士后资助项目) | 30 | 15 | 45 |
5 | 从全球排名前201至300名的高校引 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 博士后工作 | 20 (入选“扬 帆计划”博士 后扶持项目) | 15 | 35 | |
6 | 入选“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 | 20 | 15 | 35 | |
7 | 其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 工作 | — | 15 | 15 |
备注:
1)享受期最长2年。
2)从全球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工作,按粤组通(2017)46号文第五点规定执行。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入选“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的,按照“扬帆计划”规定执行。
3、发放方式
按年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
4、注意事项
1)拨付第二年生活补贴资金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提交在站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备案。本指南实施后,博士后中途退站的,按未服务的月数(从个人提出申请退站的次月开始计算)所占的比例计算,由个人按原发放途径退回相应的生活补贴。
2)全球高校排名以上年度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