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取得相应证书(包括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补贴对象: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
补贴标准: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合格证书等的补贴标准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执行。
补贴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应提交材料:申请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
应核验信息:劳动者应填报姓名、身份证号码、广东省核发的居住证、学历及毕业时间(只限毕业2年内的农村“两后生”)、职业(工种)、等级、证书编号、手机号码、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返乡证等信息,提交信息系统验核。
申请程序: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取得相应证书的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通过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向户籍地、或者求职就业地、或者常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符合享受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一并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