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
补贴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或持有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并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落户惠州的新引进博士后、博士、正高职称人才。在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的非全日制博士不列入发放范围。落户3年内不申领的,视为放弃。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博士、正高职称人才。
补贴标准:博士后:5万,博士或正高职称:3万。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
1.《惠州市高级人才住房补贴申领表》
2.个税完税记录(打印相应月份)
3.工作合同或增人计划卡
4.落户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或正高职称证或博士后证明
6.本人建设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
应核验信息:个税完税记录。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每年5月或11月提出申请,程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盖章--所在县区组织部门初审盖章--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