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港澳青年创业基地办公场地支持
补贴条件: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评审的港澳青年企业。
补贴对象: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港澳青年创业基地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港澳青年企业;
2.港澳青年企业指港澳青年持股30%以上的企业或雇佣港澳青年比例超过30%的企业;
3.港澳青年是指年龄介于18-45(含)周岁之间的香港、澳门居民及在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居民。
补贴标准: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给予2年内不超过30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免租金支持(具体期限及面积根据评审结果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补贴期限:2年内。
应提交材料:
1.《惠州仲恺港澳青年创业基地入驻申请表》;
2.在校大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创业规划书”或“项目可行性论证”等材料;
3.港澳创业青年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卡或回乡证)、护照、毕业证、简历及“创业规划书”或“项目可行性论证”等相关材料;
4.海归人才需提供身份证、外国大学学历证明和“创业规划书”或“项目可行性论证”等材料;
5.科研人才需提供身份证、科研人员证明、科研方向和“创业规划书”或“项目可行性论证”等材料。
6.已注册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明、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及“创业规划书”或“项目可行性论证”等材料;
7.其它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程序:
1.初审。基地运营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2.评审。运营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统计评审结果,综合评审意见,对于有需要的项目可以组织现场答辩。
3.审批。运营中心将综合评审意见报青创基地主管部门(仲恺区社会事务局)审批,确定最终入孵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