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
一、补贴标准
(一)引进的顶尖人才,租房补贴1000元/天。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如下:
1.一级高层次人才60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
2.二级高层次人才4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
3.三级高层次人才3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
二、发放方式
1.顶尖人才:按先发后审方式发放,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后一次性划拨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审核后,在合同(协议)期限内,将当年可享受补贴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顶尖人才实行按日定额发放,以用人单位填报的实际工作期限计算。
2.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从不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补贴,同时将剩余补贴全额退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将相应的资金全额退回受理机构(部门);如有瞒报的,一经发现,按骗取财政资金有关规定处理。
3.申请人没有变更用人单位的,次年起,继续在合同(协议)期限内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补贴;在市内变更用人单位的,自离开原用人单位的次月起,申请人应及时将剩余补贴全额退回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应将相应的资金全额退回受理机构(部门);申请人可按新用人单位重新提出申请,发放期限累计计算。
5.在享受期内,高层次人才等级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从等级发生变化的次月提出租房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