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类型 | 申请对象 | 点击可查看 |
举荐人才补贴 | 海外服务工作站等江门市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批准或与之签订合作协议的人才服务机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不含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上机构和个人统称举荐人。 | 本指南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2月17日 |
“江门引才伯乐”交通食宿补贴 | 我市聘请的“江门引才伯乐”(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江门引才伯乐”证书》的江门市战略合作高等院校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毕业生就业推荐相关负责人)。 | 本指南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2月17日 |
人才供给基地工作经费和年度绩效补贴 | 高等院校、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等国内外机构。 | 本指南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