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赁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含农业转移人口)、符合规定条件且住房困难的城市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持有居住证的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二、住房困难家庭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四、城镇低收入家庭
城镇低收入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城区户籍,人均年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