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1.保障对象保障资格通过;
2.提供租赁补贴所需资料经审批同意;
3.取得租赁住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按季发放。
申请地点: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资格条件:
1、申请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申请人必须具有株洲市城镇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且家庭任一成员不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三轮车除外)、商业性门面、未参与经营入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