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申请医保报销
一、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对象: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同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三)待遇标准:1440元/月,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申领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
(五)申领方式:
1、网上办理:
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②浙江政务服务网;
③浙里办APP。
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各地咨询方式附后)。
二、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一)发放对象:领金期满失业人员
(二)发放条件: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待遇标准:1440元/月,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申领方式:无需个人申领,对符合条件人员继续发放。
三、超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对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同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三)待遇标准:1440元/月,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申领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
(五)申领方式:
1、网上办理:
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②浙江政务服务网;
③浙里办APP。
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