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开发的培训课程项目经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且每个培训课程项目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人数达500人次。
二、提交材料
每年1-6月,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提交:开发的培训课程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花名册(不少于500人)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受理机构(部门)
四、补贴标准
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
五、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
六、管理要求
(一)本补贴自2019年2月18日起执行。
(二)受理机构(部门)审批核发程序如下:
1.网上审核。受理机构(部门)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核查。审核不通过的,如发现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申请材料不完整等情况,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及修改材料。
2.公示公告。受理机构(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通过审核的培训课程项目及培训基本情况,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培训课程项目、培训人数、培训学员姓名、证书编号、职业(工种)、等级、拟发放补贴数额。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发放补贴。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