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申领条件
1.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
2.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
3.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等)
3.劳动合同
申领地点: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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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如左上角的城市不是惠州记得切换为惠州),点击底部“办事”
第二步:进入常用服务,找到“社保”并点击
第三步:进入社保业务大厅,点击“失业”,下滑找到“失业金待遇申领”并点击
第四步:点击“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五步:点击“开始办理”,进行资格校验、填写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