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明确用工保障措施五大补贴的申请对象、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及期限,补贴范围覆盖江海区企业、人力资源机构、本地员工、异地返岗员工、实习学生。其中“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实习补贴及实习留用补贴”规定如下
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实习补贴及实习留用补贴
(一)补贴对象:职业技工院校学生。
(二)补贴条件:
1.实习补贴:2022年1-6月期间与我区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实习3个月及以上。
2.实习留用补贴:实习期满留在实习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满3个月。
(三)补贴标准:
实习补贴:按15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实习留用补贴:按15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五)申请材料:
实习补贴: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实习协议;
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
实习留用补贴: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3.工资发放记录;
4.个人银行账户。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七)申请时间及程序:
实习补贴:本项补贴须在实习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
实习留用补贴:实习留用补贴须在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后一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