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
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5.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原件)
申请程序:
1.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龙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
(1)申请。申请人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复核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现场核实;
(4)局召开党组会作出决定;
(5)公示;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审批;
(6)送财政部门核定拨款;
(7)发放补贴资金。
3.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办理地点:龙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才中心
电话:0752-787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