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
2.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含30人)。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家政服务业是指: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
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
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