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限
补贴对象应于每年6月底前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截止日期如遇节假日,截止时间为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市本级参保缴费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员工制家政企业,请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复核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
4)作出决定。公示、审批、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