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流程
【首次领取】
1、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领相片回执;
2、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
3、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
4、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5、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
6、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到证件;
7、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补领、换领】
1、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2、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3、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