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主动申报注销的对象:本人
【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办理地址参考:
【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信息
填写申请人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2.上传申请证明材料
上传业务办理所需电子材料。
3.提交申请信息
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办理入口】
第一步:手机端进入“粤省事”办事小程序,登陆个人账号,下滑至“户政(治安)”点击进入。
第二步:选择居住登记(居住证)板块的“注销居住登记”。如果是居住证注销则选择“注销居住证”,流程一样。
第三步:点击“开始办理”根据上述流程操作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