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离婚回原籍户口如何迁入?(附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15 22:13:56智慧百科

株洲离婚回原籍户口如何迁入?(附材料)

  离婚回原籍落户

  迁入条件:

  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离婚后返回原迁出地(原迁出地户口为高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除外)或原籍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

  所需材料:

  1.凭其户口身份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离婚证

  办理单位: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一般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另有文件规定或市、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办理时限:

  1.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

  2.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文标签: 户口  原籍  户口所在地  手续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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