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被投靠一方属于汕头市、县户口,其父母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二、申请材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投靠人入户申请书、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配偶身份、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窗口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一门式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4-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96481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12路; 15路; 19路; 20路; 24路; 25路; 28路; 31路; 39路; 46路; 51路; 103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站下车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4-88964813
咨询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4-6号窗口